leda23 發表於 3 天前

把妹妹做了

很多朋友常關心我,都三十了,還沒固定女朋友,難道不想結婚?若再磋跎,等到六十多歲退休時,才發現小孩還不滿十歲。


到時候還要再繼續奮斗好幾年,會非常辛苦。


我總是回答說︰現在又不是農業時代,需要早結婚、早生小孩、早下田嗎?至於「不孝有三、無後為大」古訓,大哥結婚兩次,第一任妻子雖然沒生,但第二任卻生了兩個兒子,因此對我已無「傳宗接代」的壓力。


而且我收入不豐,幾年工作下來,再加上大哥的幫助,才勉強買間三十坪的二手屋。


不想被貸款壓著,將房款一次繳清。


又重新裝潢粉刷、添購家具,就差不多花光全部積蓄,故短時間內也不在意一定要購車。


想想,租個停車位,最少每月要3 ,000 元,又不常開,還不如搭計程車劃算。


吃飯最常在外面料理,偶而也買冷凍食品回來煮;上下班搭乘捷運很方便,生活雖不富裕,但也還過得去。


雙親在車禍中過世後,大哥全家赴美,只有我和小薇留在台灣。


小薇是三人中的老麼,與我相差約三歲,自己租房子住。


兄妹三人,她是從母性,因為自小就從阿姨家抱握來養。


這事大哥早有懷疑,阿姨結婚半年就生小孩,又交給爸爸養,最大的可能就是小薇是爸爸的種;他猜想姨丈和媽應該都心知肚明,說不定也曾經吵過。

NH006 發表於 3 天前

幾年工作下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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